電地暖采暖節能環保,受到政府的認可,地方政府也紛紛支持節能采暖。日前,山西省出臺《推進城鄉采暖“煤改電”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按照“市場運作、政府引導,統籌兼顧、因地制宜,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通過開展采暖“煤改電”試點,進一步調整優化城鄉供熱能源結構,減少燃煤鍋爐污染,促進富余電力消納和相關裝備制造業發展,積極探索和形成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消費方式。
《方案》提出,2016年完成5000戶居民、50個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管理辦公區)采暖“煤改電”試點任務,在有條件的學校、醫院、商場、辦公樓、廠房等公共建筑試點推廣電地暖采暖。“十三五”期間,全省力爭完成50萬戶居民采暖“煤改電”任務,有條件地區實現學校、醫院、養老院、旅游景點等公益事業單位和鄉鎮機關、村委會等電采暖全覆蓋,到2020年,形成年均60億度以上新增電力消費能力。
《方案》要求,結合各地實際和不同方式技術經濟特點,科學選擇空氣源熱泵、蓄能式電暖器、蓄能式電地暖采暖、大型熱庫、地源熱泵等采暖“煤改電”路徑。
在支持政策上,山西省將全面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對采暖“煤改電”居民用戶執行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一般工商業用戶執行一般工商業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對安裝高效節能電地暖采暖設備的居民用戶,設備購置費用由省、市兩級財政各補貼1/3,兩級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20000元/戶;省、市兩級財政對采暖季低谷時段電價各補貼0.1元/度,每個采暖季每戶補貼最高不超過12000度用電量;對安裝高效節能電地暖采暖設備的學校、養老院等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設備購置費用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各補貼1/3;對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管理辦公區)現有采暖燃煤鍋爐逐步實施“煤改電”,改造投資由省級財政在項目完成后,按投資額的平均水平給予10%—20%的獎補。
同時,山西省還將加大對電地暖采暖產業發展扶持力度,引進設備制造企業落戶山西省投資建廠,有關部門要在土地、稅費、融資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鼓勵企業加強生產制造和研發創新,提升工藝技術和產品質量,山西省新興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要給以適當支持;同質同價前提下省內企業生產的電采暖設備優先納入招標范圍,優先推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