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地暖采暖隨建筑節能、分時電價和采暖費制改革進展,可自主采暖、耗能和費用省、利于工程和供電,及社會效益。但有室溫波動、漏電危險、造價高和不適于取代集中供熱缺點。應有供電支持、節能標準、建筑熱工與電氣設計相結合。因利大于弊,應為房產開發商和購房人所取。
隨著采暖費由職工單位繳納,改為單位補貼個人繳納制度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即將實行的采暖計量按量收費,節約歸己,不足自補制度,致使人們對建筑節能的關注度日益提高。選用節約型的采暖方式亦漸為建房和選購房者的熱點之一。故有必要對目前的一些采暖方式作出分析與比較,以資參考。現僅將地熱電纜采暖技術簡述如下:
1. 住宅樓地熱電纜采暖的發展進程:地熱電纜采暖技術在上個世紀末,我國住宅樓即已有采用。遺憾的是當時還未實施建筑節能措施,所建住宅樓的采暖能耗較高,致地熱電纜采暖的電耗亦高;再者,當時居民的用電也未實行分時電價制度,享受不到使用半價低谷電的優惠;以及當時以電費代采暖費的管理手續復雜等問題。最終導致地熱電纜采暖的電費高于集中供熱的采暖費,得出地熱電纜采暖技術尚不成熟的結論,有的甚至于談“電”色變,敬而遠之。 但隨我國各項建設事業的發展和進步,如實施了建筑節能措施,使建筑的采暖熱耗大為降低、采暖費繳納制度的改革和居民可享受分時電價制度等。致使地熱電纜采暖技術有了突出的進展。
2. 電攬地熱采暖的優點:實踐證明,地熱電纜采暖比集中供熱采暖有如下優點:
2.1 實現自主采暖:集中供熱采暖雖較舒適,但業主不能按需調控。而采用電采暖時,不僅采暖時間無限制,業主還可按自己的舒適度需要和經濟條件,任意用手動、自動或遠程調控采暖。頗得人心,尤受婦幼老弱病殘的歡迎,實現了人性化自主采暖。
2.2 采暖耗能較省:這里主要是指當家中無人不需要或不需全戶采暖時,可以很方便地按“低溫”或“關閉”操作電熱采暖,從而節約了電力。尤其適合于雙職工和經常外出的家庭。
2.3 采暖費較省:按住節能房用地熱電纜采暖住戶已發生的電費與集中供熱采暖費的比較,因人的使用而異,即使是因每戶一表含其它家電的用電量,也普遍地便宜約10~50﹪不等。實現了多花錢買的節能房,可從少花采暖費而得到回報。從而實現了公開公平的交易,特別是遇暖冬時的節約歸己,利于構建和諧社會。也必將促進實施建筑節能,使建筑節能步入良性循環。然而在使用集中供暖的節能房,雖節約了采暖能耗,但因未實行按量或按節能率收費而采暖費仍照繳不少,買房多花的錢卻得不到補償,心理也不平衡。
2.4 省去一項繳費工作:因采暖費與電費合一,不僅住戶省去一項繳費工作,供暖公司也減少了一項公用事業收費“難”。提前實現了采暖按量繳費,即繳即用,節約歸己,不足自補,不繳停供的采暖商品化和市場化。
2.5 其它耗電也可享受半價電待遇:如大功率的電熱水器等,也可按半價的低谷電時段設定加熱。例如以每戶每天使用100升,溫度為44度的熱水計算,一個采暖期即可節省100多元的電費。
2.6 減少室外的占地:原來采用集中供暖所需的樓內外全部設施和管道占地均可免去。從而可以減少業主的公共建筑面積分攤量,增加有效的使用面積。這在房價居高的情況下,也是一筆可觀的經濟帳。故電地暖采暖方式的樓盤應更受青睞。雖需適當增加電力設施的容量,但只需借原有設施稍稍增大其能力或斷面即可,而不需增加數目或項目和另外更多的占地。
2.7 減少工程花費:例如免去集中供暖的入網手續及費用,特別是減少一項地面開挖的立體交叉施工工序,有利于工程的進度和安全。
2.8 減少建筑通病:因無供暖熱水的跑冒滴漏隱患,減少了業主和保險的意外事故損失和對鄰居的事故干擾,也減少了物業的損失和工作量,既節約又利于構建和諧社會和以人為本。
2.9 改善供電功率因數:因電熱器無電感是電阻型耗電,故可改善(提高)供電功率因數,一般可使供電的功率因數≥0.94,從而降低電網的無功電力損耗,按規定還可能沖減電費。
2.10 社會效益:因使用低谷時段的電力可以緩解高峰用電對電網的沖擊,故可減少國家電站建設費用。現在我國電網的高峰用電非常緊張,急待“削峰填谷”,開發和鼓勵低谷用電。無疑用低谷電采暖是合適的。
信息引用:地熱電纜